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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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 96年06月05日)
第 14 條
下水道系統設施完成後,下水道機構應將左列資料登錄建檔保管:
一、下水道排水區域圖。
二、管線系統分布平面圖。
三、管線縱橫斷面圖(包括管材、管徑、埋設位置、高度、坡度、長度流量等)。
四、處理設施及抽水設施平面圖、水位關係圖、構造圖等。
五、放流口位置及設計圖。
六、放流水之水量及水質分析資料。
七、開工、竣工日期。
八、其他有關操作、維護、管理應行登錄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