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 96年06月05日)
第 15 條
下水道完成地區申請建築時,應先檢附用戶排水設備圖說、配置圖、排水口地點等資料申請下水道機構核准;用戶排水設備完工後,須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得聯接於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