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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 96年06月05日)
第 19 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所稱下水道主要設備如左:
一、下水道系統管渠、放流口及其附屬設施。
二、下水道抽水站設施及其相關設備。
三、下水道處理廠設施及其相關設備。
四、其他有關下水道重要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