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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四 章 溝渠工程 ( 106年04月19日)
第 33 條
溝渠工程之工程計畫,應包括左列事項:
一、工程位置、排水區域、面積及管線長度。
二、工程標準。
三、工程期限。
四、工程概算。
五、工程圖說。
六、工程排水效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