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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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五 章 特定建築物及其限制 第 一 節 通則
( 110年10月07日)
第 120 條
本節規定建築物之廚房,浴室等經常使用燃燒設備之房間不得設在樓梯直下方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