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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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十一 章 地下建築物 第 一 節 一般設計通則
( 110年10月07日)
第 178 條
公園、兒童遊樂場、廣場、綠地、道路、鐵路、體育場、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及經內政部指定之地下建築物,應依本章規定。本章未規定者依其他各編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