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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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五 章 鋼構造 第 一 節 設計原則
( 112年05月10日)
第 240 條
鋼結構之耐震設計,應依本編第一章第五節耐震設計規定,並應採用具有韌性之結構材料、結構系統及細部。其構材及接合之設計,應依設計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