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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五 章 鋼構造 第 二 節 設計強度及應力 ( 112年05月10日)
第 243 條
鋼結構構材之長細比為其有效長(Kλ)與其迴轉半徑(r)之比(Kλ/r),並應檢核其對強度、使用性及施工性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