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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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六 章 混凝土構造 第 三 節 設計要求
( 112年05月10日)
第 375-2 條
結構混凝土分析時,應考慮其使用需求、採用之結構系統、整體之穩定性、非結構構材之影響、施工方法及順序等。
結構分析所用之分析方法及假設於設計規範定之。
構體或構件之模型試驗結果可供結構分析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