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六 章 混凝土構造 第 五 節 強度設計法 ( 112年05月10日)
第 416 條
構材依強度設計法設計時,應考慮力之平衡與應變之一致性,其他相關設計假設於設計規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