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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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七 章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第 一 節 設計原則
( 112年05月10日)
第 502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應考慮左列極限狀態要求:
一、強度極限狀態:包含降伏、挫屈、傾倒、疲勞或斷裂等極限狀態。
二、使用性極限狀態:包含撓度、側向位移、振動或其他影響正常使用功能之極限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