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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七 章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第 三 節 構材設計 ( 112年05月10日)
第 508 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柱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設計時,其相接之梁,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其相接之梁,應採用鋼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