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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七 章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第 三 節 構材設計 ( 112年05月10日)
第 509 條
矩形斷面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之主筋,以配置在斷面四個角落為原則;在梁柱接頭處,主筋應以直接通過梁柱接頭為原則,並不得貫穿鋼骨之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