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八 章 冷軋型鋼構造 第 二 節 設計強度及應力
( 112年05月10日)
第 528 條
冷軋型鋼結構使用之鋼材,得依設計需要,採用合適之材料,且應確實把握產品來源。不同類鋼材未特別規定者,得依強度及接合需要相互配合應用。
冷軋型鋼結構採用銲接時,應選用可銲性且延展良好之銲接結構用鋼材,並以工廠銲接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