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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 四 章 燃燒設備 第 一 節 燃氣設備 ( 111年12月29日)
第 80-3 條
天花板內等隱蔽部設置排氣筒、排氣管、供排氣管時,各部位之連接結合應牢固不易鬆脫且為氣密構造,並以非金屬不燃材料包覆。但排氣溫度未達攝氏一百度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