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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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 86年06月25日)
第 2 條
內政部為舉辦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應設評選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績優建築投資業評選事項。
二、績優建築投資業考核事項。
三、其他有關評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