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 111年12月28日)
第 11 條
申報人應備具申報書及標準檢查報告書或評估檢查報告書,以二維條碼或網路傳輸方式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