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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7年03月14日)
第 1 條
為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特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