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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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地施工管理辦法
( 110年05月24日)
第 12 條
申請人應於施工期間,將許可之平面配置圖張掛或張貼於施工地點之明顯處所,並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但涉及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之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