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二 編 處罰程序 第 二 章 調查
( 110年05月26日)
第 39 條
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為之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