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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 110年03月18日)
第 2 條
住宿臺北警光會館之收費數額如下:
一、二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元。
二、三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前項所定一日,自住宿當日十五時起,至次日中午十一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