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人口販運被害人補助辦法  ( 112年12月28日)
第 3 條
被害人補助金之種類如下:
一、慰問金。
二、待業金。
三、再入國(境)機票費及住宿費。
四、原籍國(地)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