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志願自費鑑定血緣關係收費標準  ( 98年12月21日)
第 2 條
鑑定項目如下:
一、以具多型性之人類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 DNA-STR)為主要項目。
二、視必要性增加人類 Y 染色體短相連重複序列(簡稱 Y-STR)及粒線體DNA等輔助鑑定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