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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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 111年10月07日)
第 13 條
廠商就經許可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之模擬槍,應載明下列資訊列冊管理,以備稽核:
一、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模擬槍之日期。
二、許可項目。
三、許可期限。
四、其他稽核之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