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 111年10月07日)
第 9 條
廠商輸出模擬槍前,應持原許可機關之查驗文件,向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辦理通關;並於完成放行輸出之翌日起二十日內,檢附出口報單出口證明聯,送原許可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