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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與警察移民及消防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 109年07月22日)
第 7 條
海巡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時,得使用警察及移民機關建立之資訊系統查詢相關作業資料。必要時亦得請求警察機關支援刑事鑑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