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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與環境保護機關協調聯繫辦法  ( 90年06月13日)
第 5 條
環境保護機關除定期將海域監測結果提供海岸巡防機關外,對海域突發之污染狀況亦應隨時提供檢測結果,俾利海岸巡防機關掌握海域污染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