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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組織法  ( 104年07月01日)
第 3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本會置委員十七人至十九人,由行政院院長派兼或聘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