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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 104年07月01日)
第 8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前項編制表列有官等、職等之人員,得就官階相當之警察或軍職人員及民國八十九年隨業務移撥之關務人員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