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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處務規程  ( 111年01月10日)
第 5 條
本會設下列處、室:
一、綜合規劃處,分三科辦事。
二、海洋資源處,分三科辦事。
三、海域安全處,分三科辦事。
四、科技文教處,分三科辦事。
五、國際發展處,分三科辦事。
六、秘書室。
七、人事處。
八、政風處。
九、主計處。
十、資訊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