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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處務規程  ( 109年09月11日)
第 4 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海洋生物保育組,分三科辦事。
三、海洋環境管理組,分三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