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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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細則
( 107年04月27日)
第 9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後勤、通資訊、資通安全之規劃、督導及執行。
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三、議事、出納、財物、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四、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研擬及執行。
五、公產、公物及建築之管理。
六、不屬其他各科、室及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