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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108年05月31日)
第 7 條
本會專業獎章各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獎章。但頒給外國人者,得不受頒給等次之限制。

同一事蹟已依獎章條例頒給獎章者,不再頒給本會專業獎章。

獎章及附發小型副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