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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 112年08月01日)
第 6 條
監察小組召集人辦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監察小組監察工作之規劃及分配事項。
二、關於監察小組會議之召集事項。
三、列席所屬選舉委員會議。
四、其他有關監察事務之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