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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 112年09月27日)
第 6 條
主辦選舉委員會辦理前條第一款、第三款之查對,應函請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提議人之姓名、年齡、居住期間、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具原住民身分、有無受監護宣告及戶籍地址是否錯誤或不明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