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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 112年08月24日)
第 5 條
前條第一項第四款各項資料之刊登,除另有規定外,各組候選人資料之欄位尺寸、字體大小、字型、段落行高應一致。

刊登選舉公報之候選人姓名及政見內容,本會得視字數,於所定欄位版面範圍內,個別調整其字體大小及段落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