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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作業辦法  ( 110年06月03日)
第 18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日修正發布條文,除第十二條之一至第十二條之四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