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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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三 編 消防安全設計 第 四 章 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 第 一 節 連結送水管
( 110年06月25日)
第 184 條
送水設計壓力,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送水設計壓力在下列計算值以上:送水設計壓力=配管摩擦損失水頭+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落差+放水壓力H=h1+h2+h3+60m
二、消防水帶摩擦損失水頭為四公尺。
三、立管水量,最上層與其直下層間為每分鐘一千二百公升,其他樓層為每分鐘二千四百公升。
四、每一線瞄子支管之水量為每分鐘六百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