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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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三 編 消防安全設計 第 一 章 滅火設備 第 六 節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 110年06月25日)
第 90 條
選擇閥,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同一建築物內有二個以上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共用儲存容器時,每一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均應設置。
二、設於防護區域外。
三、標明選擇閥字樣及所屬防護區域或防護對象。
四、儲存容器與噴頭設有選擇閥時,儲存容器與選擇閥間之配管依 CNS一一一七六之規定設置安全裝置或破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