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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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
( 113年02月01日)
第 3 條
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應登記事項如下:
一、姓名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二、出生年月日。
三、執業機構名稱及地址。
四、消防設備人員類別及證書字號。
五、執業範圍。
六、執業執照字號與其核發年月日及有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