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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 107年05月01日)
第 6 條
原住民合作社應依合作社法規定召開會議並製作下列報表,報請合作社主管機關查核或備查,並報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一、營業收支月報表。
二、年度業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財產目錄及盈餘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