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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 三 章 申請 ( 104年01月08日)
第 10 條
智慧創作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智慧創作之名稱、種類。
二、申請人及欲取得智慧創作專用權之原住民族或部落。
三、代表人姓名、地址。
四、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及事務所。
五、智慧創作內容之摘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