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第 五 章 登記及公告
( 104年01月08日)
第 25 條
不符本條例或本辦法所規定之程式而無法補正或回復原狀,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符智慧創作之認定基準者,應為不予登記之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