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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 107年12月05日)
第 5 條
本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如下:
一、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
二、基金之孳息收入。
三、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法人或個人之捐贈。但不包括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捐贈。
四、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