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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會議場地設施及設備收費標準  ( 105年10月01日)
第 5 條
本標準使用規費,有本園區與各機關學校共同辦理業務、教育宣導或協助事項等活動時,得免徵場地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