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
( 108年06月10日)
第 8 條
申請補助者,得結合其他學術機構、研究機構、企業或團體參與,以跨領域或跨機關(構)之整合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