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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9年11月17日)
第 3 條
本中心設下列組、室:
一、研究發展組。
二、藝文展示組。
三、文資典藏組。
四、文化推廣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