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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9年11月17日)
第 5 條
藝文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中心各園區藝文展演、展示主題與特展計畫之研究策劃及執行。
二、展示施作與展場各項設施之管理及維護。
三、本中心各園區客家文化戲劇、歌謠、藝文推廣活動之研究策劃及執行。
四、其他有關藝文展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