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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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 二 章 董事及監事
( 102年05月22日)
第 9 條
董事會之職掌如下:
一、工作方針之核定。
二、重大計畫之審核。
三、基金之保管運用。
四、預算及決算之審核。
五、重要職員任免之核定。
六、其他重大事項之審議或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