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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應遵行事項辦法  ( 108年02月01日)
第 5 條
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辦理。